台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商科 硕士 2026-04-13

台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台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大数据)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和《台州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规范、稳妥、有序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5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兼任复议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统筹组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及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政策执行精准、组织流程规范、管理落实到位。

招生工作小组设监督员,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事宜。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表格
类别代码及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考生类型 学习方式 2025 年统考招生计划
0854 电子信息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全日制 4
085410 人工智能 专业学位 全日制 8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9
合计 —— —— —— 21

(二)复试名单确定

  1. 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教育部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遵循一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名单经审核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公布内容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未公布名单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 120% 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组织复试,学院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具体差额比例。
  3. 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负责核实。

(三)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严格审查,核查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
  3.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期间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 资格审查、政审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须在复试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及方式详见学院官网通知:https://dxxy.tzc.edu.cn/info/1232/8683.htm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线上口试形式,考生须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要求环境独立封闭、无干扰、光线明亮(不逆光),配备有线 + 无线双重稳定网络。

复试平台及软硬件要求详见学校研招网通知:https://yzw.tzc.edu.cn/info/1018/2642.htm

  1. 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复试诚信。
  2. 考前通过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严格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 考中执行 “三随机” 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详细记录,保障复试公平公正。

(五)复试内容和要求

  1. 复试小组结合考生面试表现、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2. 复试内容:
    • 思想品德考核: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专业能力考核:考查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问题解决能力、学科发展动态认知、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能力等。
    • 外语能力考核:考查英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
    • 综合素质考核:考查专业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学习 / 工作表现、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社会责任感等。

(六)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总分 100 分,各项占比:专业能力 30%、外语能力 30%、综合素质 40%

四、调剂工作

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及学院调剂要求,规范开展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A 区国家线,且满足我院公布的专业分数要求;
  3. 接受以下专业考生调剂:电子信息(085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气工程(0808)、生物医学工程(083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
  4. 满足招生专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 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办理,无其他调剂渠道。
  2. 调剂服务系统每次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锁定到期未获受理的,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改报其他志愿。
  3. 不得以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复试名单。
  4. 学院通过学校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5. 考生申请调剂前,须充分了解学校及我院调剂政策、招生培养、奖助等相关要求。

(三)调剂工作程序

  1. 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要求;
  2. 调剂考生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筛选考生信息,确定复试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第一批调剂接收时间以学校后续公告为准,首轮未招满专业视情开展第二轮调剂;
  4. 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通过后在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5.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

五、录取工作

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 / 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二)录取规则

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依法保障残疾考生合法权益。
  1. 一志愿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一志愿未招满时,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计划追加或考生放弃录取的,按综合成绩顺延补录,已接受其他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补录;
  3. 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录取重要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复试期间学院通过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材料须由考生档案 / 工作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四)体检

  1. 拟录取考生须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版体检报告至学院邮箱,纸质版于4 月 28 日前邮寄至: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 1139 号科技综合楼 313 室,葛老师收,联系电话:0576-88665193。
  2.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校医院鉴定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 体检不合格、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特殊情况须及时联系学院。
  4. 体检单须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否则影响结果认定。

(五)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情形

  1. 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
  3. 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 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 复试弄虚作假、违反考试法律法规;
  6.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

(六)其他要求

  1.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自行承担责任,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2. 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调入人事档案,全脱产学习,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需调档,须提交三方定向就业协议。
  3.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4. 被录取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及期限参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5.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全面复查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不符合标准者按规定处理。

六、咨询及申诉方式

(一)咨询渠道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665193

电子邮箱:dzxxyjs@tzc.edu.cn

(二)申诉渠道

  1. 申诉方式:实名制书面材料提交;
  2. 申诉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诉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 1139 号科技综合楼 307,邮编:318000;
  4.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576-88660380。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含资格审查、远程复试模拟演练等),经提醒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可根据需要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2.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
  3. 考生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第一时间告知学院联系人。
  4.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台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大数据)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文件执行。
  5. 本方案若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台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大数据)学院

202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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